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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公司能否超经营范围开票?

  “我们公司最近处置销售了一批旧电脑,但是咱们公司经营范围里没有这一项,能不能开发票”、“我们公司最近提供了咨询服务,但是咱们公司经营范围没有这项,我们能开票吗”,这些问题在财务工作中很常见。

 

  实际工作中,有些纳税人销售了营业范围外的货物或者提供了营业范围外的服务,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口径,纳税人就比较困惑,担心存在税务风险。

  事实上,就税务管理方面而言,截止到目前没有任何明确规定超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发票的文件。

  那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公司是否能超经营范围开票,具体应该怎么做。

  超经营范围的概念

  经营范围是企业依法经登记机关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工商机关核准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登记核准,超范围经营是指经营主体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法规条例

  《中华人民高淳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高淳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而发票开具按《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发票管理办法》并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票的行为,相反强调了纳税人应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票。所以,当企业实际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总局的政策解答和地方国税局的政策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应税业务真实,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以及发票开具的宗旨就是符合真实业务。通俗点讲,企业如果实际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如实开票纳税,营业执照的范围对于是否开票是否纳税的不存在阻碍。并不是企业没有这个经营范围,就不允许企业开票,从而避免纳税义务的发生。

  税务风险

  虽然超经营范围可以开具发票,但也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由于在新系统开具发票时需要选择商品编码等信息,所以实际开出的发票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差较大的情况会增加税务稽查风险。但只要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业务真实性,并向税务局说明情况,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增加

  针对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增加,咱们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

  临时性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税目,自行开具发票;

  经常性业务: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

  超经营范围如何开票

  经常性业务:先至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临时性业务: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总而言之,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业务,可以开具发票;但是各企业也要注意保留相关业务资料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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